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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提公租房退出机制.鼓励

中医诊断  2021年03月12日  浏览:4 次

垃圾短信的数量也在爆发性增长。近期,南京出台《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公租房面向的人群范围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同时对于公租房如何申请、如何选房、如何退出等细节也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一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和其他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城市一样,南京市的公租房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供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强调公租房覆盖到以往保障房未覆盖到的“夹心层”,即城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值得关注的是,南京首次提出了“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为5年,新就业人员初次承租期为 年”的相关退出细则。要求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承租期内,不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或收入标准的,及时退出公租房。退出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办法》还规定,承租人有任何一条情形符合退出条件且未主动退出或退回公租房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出或退回。逾期未退出或退回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出机制是最难的。”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姚玲珍认为,当前,公租房“进入容易、退出难”成为共识。南京提出的公租房“退出”机制对其他城市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该细则在具体的执行层面细节还需继续完善。 “如果后续保障机制不健全,等于倒洗澡水的同时,把孩子也倒出去。”姚玲珍认为,南京公租房退出机制提出强制执行不适合推广,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承租者在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同时,强制退出后如何解决后续住房保障才是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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