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希望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吧
中医新闻 2022年01月03日 浏览:3 次
房主希望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租赁合同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如果房主希望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由找法的为您具体解答。
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
,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接下来由找法的为您介绍房主希望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房主希望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在这时候 除了法定解除,房主还可以和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表现形式为签订相应的解除协议,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二、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房客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内因房东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房东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即房屋剩下的装饰装修的价值。
2、租赁期内因房客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房东无需赔偿房客装饰装修损失,当然,如果房客的装饰装修价值较大,且房东同意利用房客装修的,应予以适当补偿。
3、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即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如果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房客负担,房东有权请求房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以上便是找法的为您介绍的有关房主希望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的内容。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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